我院被省教育厅列为“陕西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”试点院校
点击次数: 发布时间:2014-07-28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陕教生〔2014〕8号)文件,我院被批准成为“陕西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”试点院校。2014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专业为会计,招生计划100名。
陕西省启动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,实施注册入学试点,是我省实施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(核稿:严丽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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