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的就业方针政策,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就业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,撰写年度工作总结;
2.准确分析研判就业形势,实时跟踪了解毕业生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展,研究解决毕业生在实习、就业中的现实困难和实际需求。
3.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,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,实时公布各学院、各专业的就业情况,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预警工作;
4.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审查工作,及时向教育部、陕西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;
5.构建以校园招聘为主的毕业生就业市场,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提供交流平台,搜集就业需求信息,推荐毕业生就业;
6.扩展毕业生就业市场,指导督促各学院建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,做好与基地的联络工作;
7.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,收集各类用人单位需求信息,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,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就业信息;
8.审查在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,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,并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;
9.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,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,对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,签署意见并登记备案;
10.负责学校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》《大学生就业指导》《创新创业实务》等课程的教学计划、课程安排、教材选用,专兼职教师的配备、培训、课时费的核定与发放工作;
11.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,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,传授求职技巧。主办大学生职业生涯大赛、简历大赛等活动,定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,组织职业倾向测试、个人能力测试等服务;
12.开展家庭困难、身体残疾、就业困难、雨露计划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;
13.负责搜集、整理、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,加强统计工作过程管理,确保统计过程的准确性、统计内容的完整性、统计数据的时效性。
14.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要求,制订、上报、落实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毕业生派遣等工作;
15.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,进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,发布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质量报告》;
16.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,提高工作水平;
17.总结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,表彰先进;
18.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